枣庄山亭全力做好造林绿化和生态修复 不断扩大“绿色版图”
9月6日,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亭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区规划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裴忠孝;区林业资源发展中心林草资源培育站站长裴厚传;区自然资源局综合岗负责人王帅;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山亭分中心副主任孙成文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裴忠孝在发布会上介绍,今年以来,山亭区自然资源局大力开展造林绿化行动,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全域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厚植绿色生态根基,打造山亭生态文明建设亮丽名片
荒山绿化快速推进。按照生态优先、适地适树、精准绿化、科学绿化的总体思路,以城乡周边山体绿化、疏林地补植和低产低效林改造为重点,每年都确定几个山头进行绿化攻坚,大力推行工程造林和专业队造林模式,推广使用容器苗,积极营造混交林,绿一座山,成一处景,打造森林生态景观。今年以来,共栽植侧柏、黄柏等绿化苗木40余万株,完成补植、造林3800余亩。
生态廊道建设提档升级。按照因路制宜、统筹规划、抓好结合、立体绿化的原则,重点对青龙绿道、环翼云湖旅游道路、环灵芝湖道路、徐庄镇米山顶“百里画廊”等道路进行绿化美化,建设提升生态廊道15公里。行道树以法桐、白蜡、栾树等树种为主,搭配栽植紫薇、红叶石楠和草本花卉,对关键节点营造绿化景观,建设绿色驿站,配套设置绿道标识、健身器材等设施,将周边景区、森林串联起来,打造一条条“三季有花、四季有彩”的美丽湖岸线,成为当地居民休闲散步的首选打卡之地。同时对店韩路、北留路等生态廊道进行了补植完善,确保不空档、不断层,着力打造色彩丰富、结构合理的绿色生态长廊,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居住和出行环境品质的新变化,不断提升幸福感、获得感。
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丰富多彩。紧紧围绕扩绿、兴绿、护绿,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宣传活动,区领导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引导广大居民参与义务植树。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平台,促进全民义务植树全年尽责、多样尽责、方便尽责。今年以来,新建区级义务植树基地6个、镇级8个,新上线捐资尽责项目1个,开展义务植树活动30多次,完成义务植树20多万株。
巩固发展造林绿化成果。严格落实新造林管护责任,及时做好新造林补植、除草、浇水等抚育管理,提高造林成活率。强化野外火源监管,积极预防森林火灾。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着力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做到早发现、早除治,确保栽得下、留得住、能成林,成为市民共享生态福祉的重要场所。
开展历史遗留矿山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休戚与共的生命共同体。恢复生态,变废为宝,修复废弃矿坑势在必行。今年以来,区自然资源局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努力在让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披绿”焕颜的探索实践中,不断求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之道。
区自然资源局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工作理念,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持续推进破损山体修复治理,紧盯2024年度实施的31个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强化对账交账意识,逐一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加快工作进度,目前,已完成施工项目10个,生态修复面积664.35亩。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文明存在和发展的环境与物质基础,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下一步,区自然资源局将因地制宜落实“一山一方案”,树牢结果导向,明确责任主体、节点任务,倒排时序工期,突出协同作战、加强督导调度,有序推进实施21个项目,确保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目标。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居住环境,全域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全覆盖。出让类用地“免申即领”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利用签订成交确认书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空档期进行建设用地规划审查,依托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环节,免申请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类用地“免申即领”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依托办理划拨决定书环节进行建设用地规划审查,将两个事项合并,在办理划拨决定书的同时免申请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实现了全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全覆盖。
“交房(地)即办证”“验收即办证”实现常态化办理。同步开展交地确认、权籍调查、登记申报,实现“交地即办证”常态化。深化“工改系统”协同联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实现“验收即办证”“交房即办证”常态化。
持续推进“一码关联”。进一步完善新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通过以不动产单元代码相关联,贯通自然资源系统内部规、批、供、用、补、查、测、登等全流程,发挥不动产单元代码的唯一性、确定性统筹作用,拓展“一码”应用场景,形成不动产全生命周期信息链条,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全领域“一码关联”,实现了运用“一码关联”新模式,对新建项目全流程常态化办理。
巩固提升“一窗受理、税费同缴、立等取证”。“一窗受理、税费同缴、立等取证”服务模式实施以来,得到企业和办证群众的一致好评,从以前的跑多部门、多窗口,到现在的“一窗受理、税费同缴、立等取证”,使不动产业务更智能、更便捷。联合出台了山亭区《关于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为加快实施存量房“带押过户”提供了保障。
持续推进房屋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山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房屋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成立山亭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工、工作时序,做到“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