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种树不当或被罚款
电力设施犹如城市的“能量脉络”与“动力核心”,涵盖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设备等诸多部分。它们承担着将电能安全稳定地传输至千家万户的重任,是保障我们日常生活照明、工业生产有序运转的关键所在。一旦电力设施遭受破坏,极有可能引发局部乃至大面积停电事故,严重扰乱生活秩序,给社会经济造成巨大损失。
PART 1 认真看
树木生长过程中,其高度和树冠范围不断增加,可能会触碰电力线路,突破安全距离,影响电网安全稳定。当树木与电力线路碰触,一旦线路出现漏电情况,会危及树下人员生命安全,引发人身伤亡事故。
线下焚烧产生的明火和高温,可能会造成大火蔓延,危及线路安全。其产生的浓烟、灰尘等可能附着在线路上,影响线路绝缘性能、增加线路漏电、短路危险,导致线路故障跳闸。
PART 2 敲黑板
在《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明确定义了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二)不得烧窑、烧荒;
(三)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或高杆植物。电力企业对已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新种植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应当予以砍伐,并不予支付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植被恢复费等任何费用。
后
果
严
重
根据《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规定,违者通常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责令改正。可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ART 3 共维护
为了您的生命财产安全,牢记树线安全距离,保障供电线路正常运行。如您发现电力设施遭到外力破坏,例如车辆撞断电杆、有人在盗窃电缆等情况,切不可自行上前处理,请随时致电国网诸城市供电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0536-6068888报告详细情况,包括破坏发生的具体位置、破坏的大致情况等。供电公司接到报告后会迅速安排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处理,以最快的速度恢复电力供应,保障大家的用电安全。
电力安全连万家 护线要靠你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