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双提升”】砀山法院巡回审判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罂粟,别名鸦片花、赛牡丹,是罂粟科植物,花大艳丽,香气浓郁,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花之一。罂粟花虽然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但是果实却是制取鸦片的主要材料,私自种植是违法的,数量多者则构成犯罪。
2024年7月24日,砀山法院在玄庙镇三联村村民委员会举行了一场特别的庭审。党组书记、院长从前主审本案。
2023年12月,被告人张某某捡获一颗罂粟壳子,并将壳子里面的种子撒播在门前的菜地里,种子发芽生长成植株。后被公安民警发现,并于2024年3月22日现场铲除,经清点、鉴定,张某某种植的罂粟植株共计1353株。砀山检察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砀山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从前考虑到天气酷热,被告人张某某年事已高,腿脚不便,且该案是由于被告人张某某对毒品认识不足而引发,具有警示和教育意义,遂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在被告人张某某所在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前,主审法官实地勘察了张某某种植罂粟现场,并向周围邻居了解具体情况。
裁判结果
该案被告人张某某已年满75周岁,考虑到农村地区部分群众尤其是老年人对种植罂粟的违法犯罪认识不足,且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充分考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及辩护人辩护意见,并经社区矫正评估,砀山法院依法当庭宣判,张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张某某表示服从判决。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从前趁热打铁,向前来旁听庭审的村民普及了有关毒品的法律常识,倡导大家注意防范,远离毒品。
下一步,砀山法院将持续开展禁毒综合治理,通过巡回审判、法律六进等形式,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坚决扛起禁毒责任担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