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之声丨鹿茸菌种植回收风波
“我是黑龙江人,与临漳县的众达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鹿茸菌种植回收合同,现在我们种植出的鹿茸菌,对方以各种理由不愿意收购,给我们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希望能够得到帮助。”日前,黑龙江省大庆市的杨先生给新闻热线8181890打来电话。
“你种植,我回收”惹纠纷
据杨先生说,今年上半年,他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看到有种植回收鹿茸菌的广告宣传,随后联系到位于临漳工业园的河北众达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称:公司提供鹿茸菌种植包,种植户提供放置菌包的设备、场地,控制一定的环境温度和湿度,就能在30天周期收获一次鹿茸菌,每个菌包可反复收获鹿茸菌两到三茬。收获的鹿茸菌,公司负责上门回收。
双方签订的鹿茸菌种植回收合同部分页面。(受访者提供)
杨先生说:“5月,我来到邯郸去这家公司参观,并签订了种植回收合同,采购了3000个菌包,价值165000元。公司技术员负责运送菌包上门,并免费进行技术指导、种植培训和实时沟通。我没有那么多钱,先付了74300元,欠公司90700元,就在合同上另附了约定,待第一批菌回收时,公司按照每公斤520元回收价格从中扣除。”
接下来,老杨租房、购置设备、安装菌架、放置菌包,为调整温度和湿度,还特意买了3台电暖器,并长期在地面上喷水,有异常情况发生,就及时跟技术员联系获取技术指导。
老杨种植鹿茸菌的厂房。 (受访者提供)
杨先生说:“技术员告诉我必须把温度控制在28度到35度之间,环境湿度要在60到80,我及时按要求做了。可等第一茬回收的时候,他们说菌种过于潮湿,经仪器检测湿度35%,要扣除20%的水分。合同上也没有确切说要扣除水分啊,只说回收标准是身干、无虫、无杂、无霉。早知道这样,我会多考虑考虑要不要签这个合同。”
合作双赢?
还是双亏?
老杨认为,合同上并未具体标明用什么来衡量“身干”,另外,技术员要求的环境温度和起初的广告宣传严重不符,涉及虚假宣传。
据该公司提供的回收凭证显示,公司第一茬回收老杨种植的去除20%水分之后的257斤鹿茸菌,按照260元每斤的回收价,共抵消掉老杨购置菌包欠款66820元,老杨还欠该公司23880元。
“第二茬菌出来后,联系公司来回收,对方来人说经检测鹿茸菌湿度还有点大,就告知再晾晒几天,随后联系他们,就是互相扯皮推诿。”老杨说。
根据老杨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了众达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回收部阴经理,他说:“我们公司先后前往黑龙江两次,对方种植出来的成品温湿度不到位,水分很大,成品是不合格的。但是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我们最终决定违规回收,给对方去除了20%的水分,并按照之前约定,抵扣了老杨六七万元的欠款。结果鹿茸菌运送回来,因为潮湿全部腐烂了,也造成了我们的损失,原因是对方并未按照技术员要求控制相关的环境条件导致的。第二次上门,对方拒绝我们回收,这两次上门路途遥远,公司人员差旅费用也不少,我们都是自己承担的。”
临漳县临漳镇市场监管所王所长告诉记者,在接到黑龙江杨先生的投诉后,工作人员及时前往众达生态发展公司进行询问调查,该公司具备办公、厂房、样板间,且相关经营手续齐全。对有关种植温湿度差异导致鹿茸菌减产的原因,双方各执一词,建议双方各自留存相关合同、记录、录音等证据走法律程序;对于杨先生投诉众达生态公司虚假宣传,经杨先生提供证据完整之后,如核实无误,监管所将根据规定对众达生态公司做出相应处罚。
种植回收合同需谨慎
记者以“鹿茸菌种植回收”为关键词搜索到众多广告链接和短视频,除了一些广告外,还有自媒体博主发布标题为“鹿茸菌种植高价回收骗局分析”“鹿茸菌种植骗局揭秘”等短视频内容。
另有网络博主发文称:2024年8月,某网友的父亲在网上被鹿茸菌种植的宣传所吸引。商家声称包回收,然而,当鹿茸菌长出后,商家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回收……
老杨向记者表示,当初签合同时只是觉得对方很有诚意,并未考虑到更多的种植细节要求,现在只希望能把自己本用作养老钱的本金要回来。而众达生态公司的阴经理认为,种植人并未按照技术员要求进行操作,导致第一批鹿茸菌回收过程中潮湿腐烂,令公司蒙受巨大损失,另外,养殖人还有23880元赊账并未还清。
河北乾骥(邯郸)律师事务所刘志祥律师提醒,签订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往往能力、经验、地位不对等,绝大多数农民对定向种植和养殖没有经验,对法律知识掌握较少,对于合同内容约定不利或不明没有清晰的认知,导致辛苦劳作之后的结果离期望相差甚远,甚至血本无归。
因此,种植方不仅要谨慎选择合作方,深入调查了解合作方的实力和信誉度,尽量选择具备农资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还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合作方式、种植要求以及回收价格等。回收方应坚持诚信经营,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当履约困难时,也应积极主动在己方能力范围内控制损失,推动合同继续履行,实现双方共同利益。关于此案,双方如最终无法达成一致解决方案,建议该案投诉人持相关资料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