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株也违法!石棉查处1起非法种植罂粟案
近日,石棉县蟹螺乡一村民因非法种植罂粟被警方查获,所种植的9株罂粟被铲除,并依法对其进行相关行政处罚。
6月24日,石棉县公安局安顺场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和走访中,发现辖区蟹螺乡一村民家中存在种植罂粟情况。
详细了解情况后,25日上午,安顺场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深入田间地头、房前屋后进行细致排查。排查中发现聂某某家周围的菜地里,种植有玉米、大豆等蔬菜,在玉米秆高高的掩映中有着几株罂粟不甚起眼,并被放置的干草所掩盖。民警迅速行动,依法将其铲除,最终铲除罂粟植株9株。
当民警问聂某某非法种植罂粟有啥用途?聂某某的回答:种植罂粟用于喂养山羊,将罂粟熬水给羊吃,防止羊生病拉肚子用。
罂粟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原植物,我国《刑法》《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都对罂粟种植有明确规定:一株都不能种,种一株就是违法。
“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主要缘于个别居民对铲毒禁种的法律意识淡薄、对毒品原植物的甄别能力较低。个别居民因赏花、尝鲜、治病而在小范围非法种植罂粟。”安顺场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罂粟是制作毒品的原材料,无论出于什么目的,无论种植多少都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