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扩大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今天(26日)发布通知,从今年起,扩大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
根据通知,2024年,将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覆盖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全域,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大豆种植面积不超过辖内大豆种植总面积的50%。2025年,政策覆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26年,将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中央单位纳入政策范围,实现政策全国全面覆盖。
其中,完全成本保险是指保险金额覆盖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农业保险;种植收入保险是指保险金额体现价格和产量,保障水平覆盖种植收入的农业保险。保险保障对象包括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小农户等全体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具体保费补贴方面,在省级财政保费补贴不低于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及东北地区补贴45%,对东部地区补贴35%。